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小庙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蜀山区小庙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产线(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四号楼三楼(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27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仟叁佰玖拾捌万贰仟叁佰柒拾元整((略).00 元)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310-312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项目负责人:张琳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至2024年04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附件:候选人公(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