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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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公告

(略)受(略)委托,拟对长宁县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具体采购项目(略),本项目一个包,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

四、(略)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略)9:30至(略)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现场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略),磋商(略):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略))。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提前填写《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章 附件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略),请于获取招(略))。

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以顺延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并在本采购文件载明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公告顺延。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以更正公告形式顺延采购文件获取期限。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家数仅以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家数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略)。本次采购(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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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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