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镇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略)建议书的报告》(彭政字〔2024〕35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乡镇教育设施建设,经审核,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址:(略)
三、项目负责人:(略)
(略)平方米,铺设449平方米透水砖,外墙涂料554平方米,铺设草皮496平方米,更换消防栓5套。
五、建设年限:(略)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略)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
项目编码:(略)-04-(略)
**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