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四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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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审发[2024]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 人工营造灌木林1.87 万亩,营造林小班整地1.87万亩,点播种子 18700千克,管护1.87万亩。

2.4 工期和养护期: (略)共计14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1年年(时间从完成苗木栽植后计算)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3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共4个标段。

四标段监理:

服务期限:(略)

2.6 招标范围: 批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信誉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查询)

3.3、总监(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其他要求:注:①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②不得将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称作为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4月 23 日 23 时 59 分,“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 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略),“电子交易平(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华联广场8号楼1720室(长城路与正源街交叉口)

联系人: (略)

电话:(略)/(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招标公告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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