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全体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市医疗保障部门在全市范围公开(略)民积(略)。
一、(略)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方式,违法违规获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涉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违法违规(略)
2.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略)
3.非法使用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举报奖励(略)
欢迎全体市**社会各界人士依纪依法、实事求是通过电话、书信等渠道检举反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的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23]55号)文件和《**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玉医保[2024]8号)文件的奖励标准给予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略)。
三、举报地址及电话:
**市:(略)
电话:(略)、(略)
红塔区:(略)
电话:(略)
**县:(略)
电话:(略)
**市:(略)
电话:(略)
**县:(略)
电话:(略)
**县:(略)
电话:(略)
**县:(略)
电话:(略)
华**:(略)
电话:(略)
**区:(略)
电话:(略)
**县:(略)
电话:(略)
**市医疗保障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