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新渡路(横八路)、闸山路(横九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03
**县新渡路(横八路)、闸山路(横九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答疑
疑问1.P68****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为准。请问我单位提供注册地省厅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是否满足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委员会综合评价。
疑问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 标段处能否打“/”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
疑问3.若为联合体投标,请问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名称是否可以只填写牵头人名称
回复:可以
疑问4.若为联合体投标,请问联合体协议书需盖章签字的地方,联合体各成员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回复:可以。
疑问5.若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八、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可以。
疑问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中的“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问此附表2中要求配备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投标阶段是否无需提供,在中标后再提供相关资料
回复: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中的“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为“招标****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
(**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12
2024年4月17日
原项目名称:**县新渡路(横八路)、闸山路(横九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03
**县新渡路(横八路)、闸山路(横九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答疑
疑问1.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1.1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727.00元,根据本项目报价文件评审标准:评标价降幅≥13%,即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为****5352.49元,若参与投标联合体一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只要联合体占比不超过46.98%,合同施工工程量即不超过4000万元,完全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规定;为响应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均不得超过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规定,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量占比不得超过4000万元)。标书代写
回复: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727.00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的“评标价降幅≥13%”仅为“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的要求之一,非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设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
(**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12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