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略)答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略)(项目编号:(略))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105页中“2)工程试桩(项目基础如为桩基础)在审图完成前完成项目工程的试桩施工(试桩数量和标准满足《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的规定要求)工程试桩须按市、区主管部要求提供技术成果资料文件,如未进行试桩、试桩技术成果资料文件不满足后期工程施工要求的招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试桩,因试桩产生的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检测条件、进出场、土方倒运、试桩施工全部材料、水电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招(略),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中标人应(略),所有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本条删除。
二、招标文件107页中“①本项目设计工作必须以中标人为主体完成,如中标人存在分院及分部的情况,院本部参与(略),中标后设立(略),由项目联系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市内常驻(略),前期工作组在方案通过后,到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组自施工单位进场到验工验收结束,按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现场技术服务。⑥中标人需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防、智能等各(略)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略),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修改为:①本项目设计工作必须以中标人为主体完成,如中标人存(略),院本部(略),中标后设立常驻工作组,由项目(略),本项目常驻人员不得少于2人,前期工作组在(略),到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组自施工单位进场到验工验收结束,按业主要求和工(略)。⑥中标人需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略)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三、设计基础资料已上传至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略),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地址:合肥市肥(略)中心大厦13楼
联 系 人:廖熠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联 系 人:孙运龙 联系方式:(略)
2024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