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4GC24A03G02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略)C-(略)-(略)-2 |
信息(略) | 2024-04-17 18:(略) |
2024年岳西县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岳西县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H4GC24A03G021 | ||||
招标人 | 岳西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略) 联系方式:(略) | ||||
最高限价 | (略).5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联信建(略) | ||||
代理机构地(略) |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略) | 计划工期 | 施工合同期+缺陷责任期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云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施工合同期+缺(略)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合蚌路116号 | ||||
投标价(元) | 伍拾柒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略).00元 ) | ||||
总监理工程师 | 付茂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略) | ||
JGJ(略)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闵玉荣、程广胜 | 质量标准:(略) | |||
项目总监业绩 | 1. 八斗至古城道路改建工程(八斗至刘兴段)监理 2.肥东县 2018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永店路(同心至牌坊)改造工程监理 | ||||
企业获奖 | 1. 2019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 2.2019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 | ||||
企业业绩 | 1.肥东县响导乡2017年畅通工程村道加宽及路面硬化工程(二期) 2.201(略)(解集至文集公路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振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略)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施工合同期+缺陷责任期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六安中大财富商业广场1#楼1501室 | ||||
投标价(元) | 伍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元整(¥(略).00元) | ||||
总监理工程师 | 谷郑飞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略) | ||
JGJ(略)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王春光、张瑜、汤英发 | 质量标准:(略) | |||
项目总监业绩 | 1. X048晓小路万佛山庄至青年队段旅游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2.X224王白路(石店至高塘段)道路(略) | ||||
企业获奖 | 1. (略)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2.2023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3.2023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 | ||||
企业业绩 | 1. 单王至霍邱县彭塔至冯瓴至潘集至新店至临淮岗(新店至临淮岗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 2. X224王白路(石店至高塘段)道路养护工程监理 3. 2021年泗县大庄镇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监理 | ||||
公示时间 | (略) | ||||
提出异议(略)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略)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