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南部地下水修复郑旗乡水源替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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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南部地下水修复郑旗乡水源替换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水利水保工程开展前期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计划建设郑旗井灌区水源替换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0.84万亩,水源利用南坪水库,工程设计从三塘水库输水管道取水,引水至郑旗乡巨湾村10万立方米调蓄水池内。通过输水(略)。铺设引水管道长10公里,新建10(略),新建首部(略),铺设输水管道145公里,配套信息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略),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6 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和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及设计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资格(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时00分至(略)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略)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3 其他: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

6.投标(略)(不见面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宁夏公共资源交(略)。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略);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略)。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5%(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8.评标(略)

8.1 评标方法:(略)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略))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4 年04月1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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