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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关于2023年街道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略) 填报日期:(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略)关于购买2023年街道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 信息 | 2023年新湖街道有70553份OA电子公文档案需要在线归档、2500份保存期限为30年以上的OA电子公文需要在线归档并打印,另有约40(略),同时需做好2023年档案全宗卷编制工作。 1.目的:为了保证档(略),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标准:《光明区档案(略)。 3.服务期限:(略) 4.总体要求:框架结构规范、条目编写规范。素材充足,体例合规。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略)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略)。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略) 公告日期:(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略)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