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罗爱华商住楼建设项目(自编号:1#)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梅州-梅县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略)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 **区(略)商住楼建设项目(自编号:(略)
建设地址 **市**区程江镇周塘村205国道旁
建设规模 总建(略).8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6层。 合同价格 880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海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市新溢丰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潘育谋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雷志文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小军 总监理工程师 梅购宝
合同工期 2023-03-01 ~ 2025-02-28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略),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略),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略),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