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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罗家店至尖山改接大林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略)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略),公告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略)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市草市街2号**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邮编:(略)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略)gov.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罗家店至尖山改接大林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成环审(辐)〔2024〕29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