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榴城镇道路更多“道路”商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榴城镇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在****公开询比,****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县榴城镇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成交候选人 | |
| 供应商名称 | **** |
| 响应报价 | 698000元 |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各潜在供应商:
**县榴城镇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标准“业绩”评审标准中资格业绩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市政专业)”调整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原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询比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询比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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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