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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黄埔区**开发区**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埔农规字〔2021〕1号)、《**市黄埔区**开发区**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穗埔农规字〔20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略)间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称号扶持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略),请书面向(略),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略)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 (略)机产品、绿色食品称号扶持审核结果公示.pdf
**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