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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蛋鸡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蛋鸡养殖项目
项目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略)在(略),总建筑面积为8500m2,扩建项目设计年产自用饲料1.8万吨、新鲜鸡蛋5700吨,验收阶段扩建项目实际年产自用饲料1.8万吨、新鲜鸡蛋5700吨,扩建后全厂年产自用饲料1.8万吨、新鲜鸡蛋6860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