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343]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产业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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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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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原**矿务局产业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4-134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略)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略)) 资审(略)
1 **明清工(略) 通过
2 **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3 **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 人员要求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5.1的规定:本项目委派的监理人员须知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他项目兼职。
4 **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5 **鼎(略) 不通过 人员要求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5.1的规定:本项目委派的监理人员须知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他项目兼职。
6 **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 人员要求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5.1的规定:本项目委派的监理人员须知本项目专职,不可在其他项目兼职。
8 **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 资质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及水利工程施(略)(或以上)资质。
9 **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10 **国信工程监理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12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略),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略)。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建设(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文明路3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名称:**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中标通知
[JG2024-1343]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产业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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