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略)。
2、项目名称:(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采购。
三、比(略)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8日—04月22日,09: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略)(地址:**市金牛区金科中路32号迪舒美领4栋12号)。
(3)报名方式:携带以下相(略):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略),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被(略)(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比选申请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申请书售后不退, 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书(略)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 23日 14 时 00分,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递交地址:(略)(地址:**市金牛区金科中路32号迪舒美领4栋12号)。
2、比选申请书一正一副,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五、本次比(略)。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市金牛区金科中路32号迪舒美领4栋12号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