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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洋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项目线路从**县洋桥光伏升压站(“**县洋桥光伏升压站”实际运行名称为“110kV贤阳光伏电站”)至22(略),全线长度23.2km,利用旧杆塔1基,**杆塔69基,共70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49基,单回路耐张塔14基,双回(略),双回路耐张塔3基(1基为旧铁塔)。
公示时间:(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