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工站(室)示范项目评估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市社工站(室)示范(略)
二、(略)
最高限额7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时间
2024年4月启动,4个月内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社工站(室)示范项目运行服务、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督促绩效目标完成,确保高质(略),提高社工站(室)示范效应和社会效益;二是至少安排3个评估组同步开展评估,每个点位评估配(略),包括1名社工专家、1名财务人员和1名社工人员。社工专家需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或副高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从业经验;财务人员应具有中级会计师证书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资质,有社会组织财务从业或审计经验;社工人员需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能够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协调对接,并组织评估报告的撰写,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三是按照《**市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成民发〔2022〕63号)要求和**协议、项目计划书等,实地评估社工站(室)示范项目服务绩效,确定评估结果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自评价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包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内容”)报送市民政局。
(三)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略)。
四、比选资质要求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略)
五、相关比选资料的取得
有意参与委托服务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略)4月19日的工作时间在**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30室,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如非法人代表领取比选文件,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无法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可将以上证明资料发至邮箱(略)(发送后务必电话确认61881761),项目单位确认符合参加条件的,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单位指定邮箱。
六、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3日10:(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