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展演和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服务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服装展演和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与最高限价 1.采购内容:服装展演和交流活动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服装展演和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2.最高限价:人民币101000元。 三、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服装展演和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1.表演模特30名、编导组1组(5人)、主持人1名,以上人员均需有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服务佐证资料。 2.化妆人数约60人,需在1.5小时内完成所有人员的化妆服务工作,中标方需提供全套彩妆用品、假睫毛、假指甲、头饰品、发胶、发膜、假发、盘发类用品等。 3.提供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总计50人的业务接待。 四、项目实施地点:****科教城校区及活动展演指定地点。 五、项目工期要求:2024年4月30日****学院的对接工作和彩排工作,配合学院****大学生时装周的各项展演工作。 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经验,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项目相关佐证资料; 6.投标报价函(需含报价、工期、服务质量承诺等,格式自定) 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其中资料第1~5项需要装订成册,用于资格审查;资料第6项需要单独,并加盖公章并密封,用于开标当天。标书代写 八、评标与定标 1.如投标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进行投标及评标。 2.中标人资格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综合评价法确定中标人,参考“附件2《服务类评标综合评分表》”,即在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服务质量承诺等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由评委综合评分,评审出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招标人依据规定确定中标人。 3.合同签订:中标公示3天后签订合同。 九、资格审查时间:请于2024年4月22日16:00前递交投标资格审查资料,逾期不再办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十一、开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投标地点:**市**区朱村街道科教大道86号****南2栋5楼504办公室。 十三、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0305 ****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