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弗牌—川Y7M112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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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弗牌—川Y7M112
哈弗牌—川Y7M112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转让底价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略)
哈弗牌—川Y7M112
GR2024SC(略)-23.6 万元
——
自公告之(略)2024-04-18
(略)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一、本次转(略)(第一批),按现场展示的状况进行转让。具体车辆信息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略),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1万元,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名称

哈弗牌—川Y7M112

厂牌型号

哈弗牌CC6461KM2K

车牌号

川Y7M112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身颜色

黑色

行驶公里数

7.78万公里

发动机号

SRC8855

使用用途

公用

上牌地区

****

载重量/座位、/排量

5人

初次登记日期

2016年4月

车辆识别代号(VIN)

LGWFF5A58GB(略)

已使用年限

7年10月

燃料种类

汽油

其它特别提示

事项

该车自登记之日起至今已使用7年10月多,行驶里程7.78余万公里,为多用途乘用车。该车使用年限正常,行驶里程正常 ,为四驱车,带天窗,车辆车身无明显擦挂,内饰保养情况良好,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刹车系统、各电路电线均正常运行,各大零部件无异常,现该车正常安全使用。车辆现时技术状(略),按正常使用率折旧。

竞价参数

加价幅度:(略)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自(略)
(略)MA62D27R19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巴州区
****经济开发区贞女街51号(一基地三中心B座)
赵伟
26,800 万人民币
专业技术服务业
小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市(略)
(略)A
**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8期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8期
3.6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略)。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三、意向受让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本次(略),公告期间可查询。查询方式及条件: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间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以联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进行查询《评估报告》。

二、本次处置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车辆停置于****经济开发区贞女街51号(一基地三中心B座)(看车电话:母女士,(略);看车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班时间预约),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

三、本次处置的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四、本次处置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五、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略),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略),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六、车辆过户、转籍、交割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咨询迁入地**交管部门有关车辆过户、转籍等政策规定,我所不负责提供与核实与此相关信息,相关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按照现状交割,受让方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①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保险、年检等相关税费),转让方予以配合。

②受让方竞买成功后过户涉及的税费,如确需(略),由受(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七、交易标的成功转让后,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本次车辆处(略)。


不参与
1 万元
——
2024-04-30 16:(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略),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略)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略),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略),单方(略),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略)。

自公(略) 10个工作日
不变(略),按照5(略),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向老师(略)
史老师(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略)(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略)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略)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略)

2.联合体(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略),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略)。逾期提交的,本所(略)。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略)。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略)。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略),应按照项目(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略),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略),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略),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略)(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略)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略)(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略),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略)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略),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略)。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略)。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略),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略)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略),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略)。本风险提示书(略)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8
招标公告
哈弗牌—川Y7M112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招标公告
哈佛牌—川Y62Z37
2024-03-04
2024-03-04
招标公告
哈弗牌—川Y29M82
2024-03-04
招标公告
哈弗牌—川Y7M112
2024-03-04
招标公告
帕杰罗—川Y0Q670
2024-03-04
招标公告
红旗牌—川Y0Q651
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