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申报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领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略)申报遴选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主管单位:(略)
三、项目实施单位:(略)
四、项目内容:(略)
五、申报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中注明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或(略)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略),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3年以上,被认定为示范性的农机**社或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
(二)服务能力条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人员证照齐全。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配备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农服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略)。
(三)社会信誉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反映良好,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无重**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四)出具承诺书。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必须向申报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略)。
六、(略)
(一)各乡镇要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项目申报遴选材料(附件1);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25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持以上申报资料的原件和1套复印件报送至(略)306室,原件核对后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志金 联系方式 (略)
刘 梅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4月18日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