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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变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公开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最新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