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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实施条例》要求,按照《**市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学校督导检查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3****学校督导检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县级有关部门于2024年4月8日—4月11日,****学校开展过渡衔接期(2023年下半年)办学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督导结果
(一)合格(20所):****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昆****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世博阳****幼儿园、昆****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
(二)不合格(2所):****幼儿园、****幼儿园。
二、****小学督导结果
合格(1所):****中学。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反映。
电话: ****0160
****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