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和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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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18

项目名称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哈尔**村、查汗赛尔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3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欧阳宏嵩
联系人 李洋 联系电话 185****0396
项目投资(万元) 2500 环保投资(万元) 1308.8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5-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管网约26千米,配套建设检查井约965座,路面恢复面积为 10320平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建设期,分段施工,对土石方进行洒水或覆盖抑尘,大风天气不从事土石方作业。2、采用商品砼土。3、施工道路洒水降尘。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1、建设期,对生活废水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2、营运期,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处理后的水排入主管网或用于灌溉绿化带,严禁进入食物链
固废 环保措施:
1.建设期,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按照环卫部门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进行处置。2.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严禁随意丢失或填埋。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建设期,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械,夜间除特殊作业,不得进行施工。临时施工场地避开居民住宅。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管网,避免对项目区林木进行砍伐。保留施工现场的表层土用于后期绿化和恢复。施工完毕后对原有地型地貌进行平整恢复。
承诺:**** 欧阳宏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欧阳宏嵩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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