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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小学2023年功能室设备购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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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公司
地 址:**省**市**区姚砦路133****广场6号楼2-4层
被投诉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60号1楼D103
相关供应商:****
地 址:**省**市高新区华佗巷103号国科军通﹒协同创新产业园A座G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请求:(1)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2)调查******公司、******公司****公司2022年在职员工的数量和2022年营业收入;(3)认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开标;(4)对****提供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2、处理结果:驳回******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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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