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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G6025**至**(湘黔界)高速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6025**至**(湘黔界)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选址:**省**市**县、绥**、**市**县
建设内容:G6025**至**(湘黔界)高速公路起于**市**县石江镇,与G60沪昆高速分离后经高沙镇、花园镇进入绥**,经红岩镇、瓦屋塘镇后穿越雪峰山进入**县,向西经金竹镇、坪村镇、青朗乡后,终于蒲稳乡蒲稳村与洞天高速**段顺接,路线全长约131.801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731-****290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区井莲路397号****国际2栋19楼
联系人:葛 工 联系电话:0731-****58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G6025**至**(湘黔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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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