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公告〔2024〕03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略) | 经开区兴泉大道北侧、好克医疗东侧、龙翔药业西侧 | (略)米(约合22.41亩) | 工业用地 | (略)GB00118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略) | 20年 | 8.5 | 190 | 0.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3〕-G74号宗地资格要求:
1.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以下条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标准地协议进行监管)环境标准:应满足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环(略)。能耗标准:本项目达产后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大于0.0426吨(略)。经济标准:固定资产投(略)(小写26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低于壹拾伍万元/亩(小写15万元/亩)。 规划指标:按照临(略)。
2.竞买人(略),接受(略),不接受联合申请。
3.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略)。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6.竞得人严格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完成开工和竣工。
7.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略),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得人严格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投产日期投产运行。
9.对闲置土地约定。按照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0.对竣工期限的界定。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全部建筑物须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竣工后试产6个月后投产、达产。
1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略),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略)。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3〕-G7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略)
1.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8日8时至2024年5月21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略)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略)
5.提交(略),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略),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略)
挂牌地点:(略)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4年5月14日8时至2024年5月23日16时止。2024年5月23日16时30分在(略)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略)
八、联系方(略):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略)
(略)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 账号:(略)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