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高流镇鲜切花基地项目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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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18

项目名称 新****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高流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64.7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宋勇
联系人 汪洋 联系电话 187****0777
项目投资(万元) 17263.1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9-04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赁**市高流镇5289亩农用地用****基地。其中鲜切花种植面积5200亩,其他附属设施占地面积89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土地及土壤改良5200亩,建设鲜切花种植大棚5200亩,配套建设农业生产道路9426m、排水沟渠9426m、过路涵26座、农用电网5586m、供水管网6105m,安装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17套、安保系统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粪便采取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排放至乡镇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排水系统排放至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1)作业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运输渣土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采取密闭、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离场前要冲洗车体,不得带泥上路;(3)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渣土,并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执行;(2)合理确定施工时间;(3)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应加强调度和配合,合理缩短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承诺:**** 宋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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