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陕西-宝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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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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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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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轨道交通车配件加工项目(技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高新环评审批〔2024〕22号**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pdf

2024年4月12日

2

关于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铝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高新环评审批〔2024〕23号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2024年4月12日.pdf

2024年4月12日

3

关于**西北精密模锻科技有限公司精密模锻及环饼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高新环评审批〔(略)*西北精密模锻科技有限公司(略)pdf

(略)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