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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古基至按者公路水毁抢修恢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中标人名单
| 1 | 915********22164X4 | **** | 总价 | 人民币150060元 |
**县古基至按者公路水毁抢修恢复项目中标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
| 项目名称 | **县古基至按者公路水毁抢修恢复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投标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
| 投标地点 | ****政府****中心5楼招投标室(**县**街道**东路帝景湾畔)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报价(元) | 150060.00元 |
| 项目经理 | 康洋 注册编号:黔257****01587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报价(元) | ****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岑洪兴 注册编号:黔252********2038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报价(元) | 1502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张宇 注册编号:黔251****36031 |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