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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中心****中心
联系方式:0595-****2038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 序号 | 原权利人 | 拟登记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土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 1 | 曾桂玲 | 张传芳 张佳伟 张芯怡 张芯霖 | 浔中镇双洋路79号万德富贵世家7幢2单元12层1208室 | 32.80/132.45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原产权人曾桂玲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张佳伟、张芯怡、张芯霖继承。 |
| 2 | 曾桂玲 | 张传芳 张佳伟 张芯怡 张芯霖 | 浔中镇双洋路79号万德富贵世家5-8幢地下室-1层车位1-44 | 7.92/32.00 | 城镇住宅用地/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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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