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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2024]-02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异地****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采购需求
10、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5%以上,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得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上述要求与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有不一致时,按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文件执行。
现更正为:
10、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参照衡政办发〔2023〕5号文执行。本工程定额参照《****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及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进行审核。材料价格参照《**工程造价》2024年第一期第2月及同期当地材料市场调查价。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罗亚萍
电话:180****791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雁城路12号
联系人:蒋先生
邮编:/
电话:0734-****87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中路458号10楼
联系人:罗女士
邮编:421101
电话:0734-****51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