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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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其他:(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略)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略)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略) 响应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略)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略))
3、为采(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略)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略)

五、开启

时间:(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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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招标公告
普宁市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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