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医疗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炉下卫生院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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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医疗系(略)
【信息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医疗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炉下卫生院改造工程已由(略)((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延平区医疗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炉下卫生院改造工程,总造价:(略)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医疗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炉下卫生院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略):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5~25层

用于确定类似(略):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含暂列金8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略)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略)/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略)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略)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略))文件中涉及质(略))。5、投标人应(略)(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略),招标人(略),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略)。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 08:30:00(略)08:30:00通过(略)平台(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略)。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略):(略)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电子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网(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平台(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平台

网址:http://(略)gov.cn/yp/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略)党组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略)


附件:
招标正文.doc
预算审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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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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