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询比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略)
二〇(略)
(略)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本次采购的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组织实施,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询比价。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最高限价: (略)
(二)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l 采购清单:
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总限价(元) |
小鼠麻醉机 | 见技术参数 | 台 | 2 | 33000 |
体视显微镜 | 见技术参数 | 台 | 3 | 15000 |
报价包含人工、安装、税费等费用。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谈判有效期 | 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日后60天(以日历天计算) |
质保期 |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交货地点 | 买方指定的松江区内任意地点 |
交货状态 | 与采购文件货物(略) |
付款条件 | 在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l 其他要求
类别 | 要求 |
质量标准或要求 |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
能力或业绩要求 | 提供能证明应谈人能力或业绩的证明 |
信用方面 | 提供能证明其信用的资料 |
售后服务保障: | 每年≥ 2次对该设备/仪器进行PM保养,并有报告。 |
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维修响应时间≤4小时,到达现场时间(略),设备/仪器恢复工作时间≤24小时。 |
验收培训 | 安装完毕,对医院人员进(略),并得到明确会操作的认可 |
l 验收要求
1. 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略)。
2. 安装完成后,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货物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略)。
3. 货物运抵(略),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均须认可。
4.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货物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略)。验收的依据:(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时的相关澄清)和合同;(2)国家强制标准;(3)制造商提供的参数。必须保证投标货物配置的完整性,能满足货(略),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三)供应(略)
1. 满足《中(略)
(1)具有独立(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
(5)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2. 分项报价表(附件二)
3. 营业执照副本(附件三)
4. 法定(略)(原件,如法定(略))(附件四)
5. “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 报价承诺函(附件五)
7. 技术方案
8. 服务承诺
9. 无利害关系声明和递交询比价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
10. 对报价(略)(附件六)
11. 其他询比(略)(含产品宣传册)
12. 如为(略),还需提供下述文件:
1) 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3) 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4) 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逐级授权书
5) 医疗器械注册证(按投标产品目录次序)
说明:参与询比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上附件内容,所有(略)。采用黏贴方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询比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四周加盖企业公章,文件袋注明参选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三、评审方法
询比价小组对供应商资质、信用等进行审核,对于供应商或产品资质不符、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时,视为无效报价。根据技术参数均能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6 日 16:30(北京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要(略)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址:(略)5号楼201室
联 系 人:
采购办 徐老师 (略)
邮 编:(略)
(略)
(略)
(略) 院内询比价文件(装备科-(略))第二次2024.4.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