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县毛竹产业发展项目**坪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西河村竹林运材道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坪镇西河村委会办公楼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县毛竹产业发展项目**坪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西河村竹林运材道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施工工期:(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坪镇人民政府、**富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和(略)三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5022803,18005649621。
若供应商对质疑(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略))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材(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略)。
九、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坪镇人民政府、**富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县**坪镇、**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17层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县**坪镇人民政府
**富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