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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公民范北水、范来庆位于**市三甲镇街溪路21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市城市规划公开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主要图件:范北水、范来庆宅地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
用地位于**市三甲镇街溪路21号。
不动产权证:用地面积为70.87平方米。
现规划:用地面积为70.87平方米,限建三至五层,允许南面伸阳台1.2米,其余方向禁止伸发阳台;其余规划条件具体详见
《范北水、范来庆宅地规划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市政府网站www.****.cn 或通过电话(0662-****208)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或在五日之内提出听证申请),反映情况的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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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