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沙河乡沙河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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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双江****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按办学规模1200名学生建设,**教学楼1幢4层,框架结构,面积4521.20平方米,占地面积1082.06平方米。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18 15: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高老师
办公电话: 139****6367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杨燕飞、崔成磊
办公电话: 188****5262 移动电话: 188****526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双江****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04-2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05-16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开标室(双江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52.0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控制价)以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备案,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同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承担项目进行期间调整及变更产生的设计任务。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双江自治县允景路47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独立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设计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1.2企业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设计项目或EPC项目中的设计任务(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 3.2施工能力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2企业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承担过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且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承担其他项目的施工管理。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财务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其他要求 (1)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施工单位提供。(以“**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出具****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且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承担其他项目的施工管理。
业绩要求: 3.1.2企业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设计项目或EPC项目中的设计任务(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3.2.2企业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承担过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
其他: 3.4其他要求 (1)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施工单位提供。(以“**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出具****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pdf 2024-04-18 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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