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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厅《关于印发**省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26日至4月20日,****旅游局组织各县****旅游局、市文化馆,对全市现有的五批5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从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传承补助经费使用、参加培训及其他相关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17人、合格35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非遗科
联 系 电 话:0934-****085
电 子 邮 箱:****@qq.com
附件:**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