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略)专线服务项目(联通部分)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专线服务项目(联通部分)。预算金额:¥78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C(略)-基础电信服务 | (略)专线服务项目(联通部分) | 1 | 1 | (略).00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略)
2.地址:**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联通通信指挥中心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中国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略) | |
论证地点 | **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
论证意见 |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通专线有其特定的业务对象去向,承担相应的数据传输工作,以实现(略),由联通公司继(略)改的,且能平滑过渡专线数据传输业务的服务供应商。 2、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不同时期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租用(略),已稳定运行了近8年。如更换运营商,可能造成中心对外服务中断,运行数据备份数据丢失等问题。 3、为保证中心专线运行服务稳定,保证服务质量优良,降低系统安全风险和建设成本,选用唯一供应商(略)能够更好的满足采购方业务需求和服务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略)实施。 结合目前市面上同类型项目行情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预算合理。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曹卫京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研究员 |
季虎 | **市发改委 | 高工 |
隋品波 | **省人民检察院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2024-04-18至 2024-04-25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局招标办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