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宏****公司2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宏源富康〔2023〕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宏****公司2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585****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宏****公司2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你单位2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目前3#焦炉正在建设,两渡煤矿矿坑水取水工程尚未建设,结合有关意见,本次仅对****产能予以批复。项目现状(140万t/a)生产取****处理站再生水、三交河地表水和山泉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项目现状(140万t/a)总取水量151.7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50万m3/a(含焦化生产144.3万m3/a、发电生产5.7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1.73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2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该项目3#****煤矿矿坑水取水工程建成后,你单位须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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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