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阿****人民政府批准,******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如下
| 宗 地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 (m) |
||||||||
| 2024-P-020 |
**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行政区域 |
12018 |
商服用地 |
40 |
0.9 |
45 |
30 |
12 |
2491.3314 |
2 |
748 |
二、申请参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拍卖方式
本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增价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获取渠道
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7日,******局用途管制科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场拍卖会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的金额和时间
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7******局或****提交书面申请,并于2024年5月7日18:00时(**时间)前向指定的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银行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65********2776677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5月7日19:0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6:00时(**时间)
拍卖地点:阿****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他事项
(一)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如有疑问请******局用途管制科或****。
(二)竞得人付款周期:成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联系方式
(******局
地 址:**县**峰路17号
联系人:徐娟
电 话:186****1733
(二)****
地 址:**地区**县额河商厦三楼
联系人:肖海丽
电 话:135****6655
******局
****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