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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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已由 **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京雄高速东侧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17号)、《关于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略),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略)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本(略):

(略)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2202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略).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略).61万元,机电工程部分约为9107.34万元)。

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略):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燃气、热力、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和红线内室外工程等工程及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排污许可证办理、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

2.4标段划分:(略)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工期计划约为18个月,具体以实际为准。

2.6.质量标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略)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需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略)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略),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一项施工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相关证(略).2.6中要求提供。

温馨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略),应在个人(略),未手写签名(略),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略)。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仅对联合体中工作量预估比例较大的成员方进行评审)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略)/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略)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略)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略)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略))受到雄**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略)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略))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略)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申请人被雄**区相关部门列入**雄**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区招(略),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电子(略),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z.以上s、t、(略),以s、t、u、v、w、x、A、B条要求为准。

A.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n项修改为本条)。

B.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略)

(7)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款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略)形式参与申请的,对联合体成员以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加权计算(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机电工程内容的工作量预估占比不足1/3的,则仅评审联合体其他成员方的业绩,若联合体成(略),则仅评审联合体其他成员方的业绩,不再进行加权计算)(本加权计算是指如联合体单位为A+B,工作量(略):50%,B:50%,若A单位的(略),B单位业绩得分为20分,则此联合体单位得分为(30*50%+20*50%=25)25分),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协议预估分工比例。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略)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略)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略)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略),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略)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 4 月 19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4日00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8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略),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略),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略)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王思莹、薛建伟、封勋

电 话: (略)、(略)

电子邮件: (略)

传真(如有): (略)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略)。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略)。

(略),申请人从雄**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电子信箱:(略)

通讯地址:(略)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略)。

9.6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9.7请各申请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PDF版-发布版-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施工_资审文件.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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