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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态化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20: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阳、陈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75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丰乐大道21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0-****6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75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态化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7页:第三章第四节“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明细清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疑内容:该条规定要求“采购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明细清单”若为施工合同,项目内容明细清单页数过多,是否需要在合同中加附项目内容明细清单,或把该项要求改为“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采购合同(在合同中需体现智慧教室或多媒体或录播教室采购项目业绩,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则需附加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明细清单)”。
答复:若明细清单页数过多,可选择上传能够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内容的明细清单即可,无需上传整个明细清单。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谯区丰乐大道2188号
联系方式:0550-****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189****57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关勤勤
电话:0550-****662、189****5753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