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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省下坝重晶石矿普查等10宗探矿权出让补充公告 |
| 发布时间:2024-04-18| |
| 2024年**省下坝重晶石矿普查等10宗 探矿权出让补充公告 ****受****委托对2024年**省下坝重晶石矿普查等10宗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出让公告,现对2024年**省下坝重晶石矿普查等10宗探矿权原出让公告中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补充第12条,内容如下: 1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20〕381号),经咨****委员会,****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总体规划(修编)》,**省**县百贯沟西煤炭**将作为******公司采矿权后备**,结合《**省矿产**总体规划》 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 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 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 等要求,该探矿权转采后不单设采矿权,需要利用******公司采矿权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因此本次出让的**省**县百贯沟西煤炭**勘探探矿权转采后需在2年内与******公司采矿权进行整合整体开发。竞得人如无法在2年内与原矿业权人就整合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将收回该出让的采矿权,并按规定处置已收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此期间可能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原出让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