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周宁农村环境质量、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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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农村环境质量、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公告,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一、询价项目

**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项目包1)、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包2),监测指标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检测技术服务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应取****监督局能力验证通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能力。

3. 社会监测机构已承接排污单位年度自行监测业务, 不得 承接该污染源的 执法监测 。

4.****政府购****政府委托项目的社会监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我局委托的监测业务。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内部质控执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2024年**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有关要求,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6.报告要求和付款方式

采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并将报告盖“CMA资质认定章”后寄3份到****;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检测服务费。

7.报价文件要求

(1)1报价单(项目包1和项目包2 分开报价);2营业执照复印件;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 服务质量保证书;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报价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所有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于原件的报价文件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4月25日 17:30(**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寄)至****(地址:**市**县狮城镇环城路120-1号),逾期送(寄)达视为放弃。收件人:黄俊辉,联系电话:059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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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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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周宁农村环境质量、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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