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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县泊塘灌区一级提水工程施工Ⅲ标段(一次)(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县泊塘灌区一级提水工程施工Ⅲ标段(一次)”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 3.5.5 |
类似项目 |
(2)业绩内容:水利工程包含农田水利等施工项目; |
现修改为:
| 3.5.5 |
类似项目 |
(2)业绩内容: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
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业绩要求一致。标书代写
二、澄清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澄清说明,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