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融发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其他会计服务 | ****集团融资及财务管理需求,****公司2023年度报表审计工作即将开启,****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核实公司的财务数据,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各项目的准确性及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 项 | 1 | 700000 |
| 合计金额小写: 70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万元整 | ||||||
|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年度 | 资产总额 (万元) | 中标金额(元) |
| 1 | **** (合并) | 2023 | ****631.80 | 134300.00 |
| 2 | **天新****公司 | 2023 | 721343.58 | 238800.00 |
| 3 | **天新****公司 | 2023 | 71.13 | 1000.00 |
| 4 | **天环****公司 (合并) | 2023 | 278152.70 | 107700.00 |
| 5 | ******公司 | 2023 | 70105.86 | 46200.00 |
| 6 | **** (单体) | 2023 | 496328.19 | 172000.00 |
| 合计 | 700000.00元 |
备注:本项目结算价格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现场审计,审计成果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1)乙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保证方案中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全面到位,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及取证单,审计记录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严格遵守职业准则,确保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数据可靠、建议恰当;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及时向甲方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全面说明可能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可行建议。
(2)在接受后续的审计、检查中发现了乙方未在审计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审计费用,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乙方审计完成后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审计档案资料,未提供的不支付审计费用。
(3)整个审计服务期内,乙方应指派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水平与执行能力较强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工作,并保证审计过程中不变更人员,项目团队配置应不少于5人,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审计人员须保持一致,特殊情况经甲方确认批准后方可更换。若乙方配备的审计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替换审计人员,乙方必须按照要求予以替换。如发现乙方有挂靠、更换人员、转包行为,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审计费用,乙方还需要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对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5)项目成果提交要求:
1)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及相关电子文档,并提供完整的纸质审计档案资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反映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②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甲方管理层负责评估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必须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甲方治理层负责监督甲方的财务报告过程。
(4)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仅包括总账和明细账,还包括从总账和明细账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在2024年3月 31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上述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就甲方注意到的、自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及时告知乙方;
②就甲方管理层和治理层与监管机构关于财务信息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及时告知乙方;
③就甲方管理层已经知悉的、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所有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④就甲方管理层和治理层已经知悉的任何影响甲方的舞弊、舞弊嫌疑或舞弊指控,及时告知乙方;
⑤就甲方管理层已经履行其责任提供书面声明,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获取其他证据的书面声明,亦应及时提供;
⑥就甲方将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同公布或报送的其他文件,及时提供给乙方。
(5)确认甲方的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以下简称“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之间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且其他信息中不存在不正确陈述或其他误导性信息。
(6)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7)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本次服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8)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9)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10)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11)协调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工作。
(12)允许乙方接触与本次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中如有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重大敏感信息,应当在提供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应予以保密。
(13)甲方承诺,若因甲方提供不实书面资料或口头证言,并因此导致乙方或乙方人员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甲方将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14)甲方保证和承诺
①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除非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对原件进行核对。
②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据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未向乙方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
③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会计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④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会计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安排。
⑤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会计报告、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错误地运用会计准则、违背职业道德等故意或过失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
(2)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乙方将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乙方的审计工作包括:
①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②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③评价甲方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④乙方对甲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甲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乙方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乙方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乙方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甲方不能持续经营。
⑤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3)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无法避免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5)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的相关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关键审计事项和甲方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的其他信息进行报告。乙方应于2024年04 月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6)如果甲方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作要求的补充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列报,且上述补充信息不构成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必要组成部分,乙方将评价这些补充信息的列报方式是否充分、清楚地使其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相区分。如果未能充分、清楚地区分,乙方将要求甲方改变未审计补充信息的列报方式。如果甲方拒绝改变,乙方将指出未审计的补充信息,并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这些补充信息未经审计。
(7)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
①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⑤向注册会计师协或监管机构进行报备;
⑥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8)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9)在法律法规或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下,乙方经过征询法律意见后,有权向甲方之外的适当机构报告识别出的或怀疑甲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7.违约责任7.4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5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审计成果资料,每逾期一天,应以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合同签订后乙方怠于履行审计职责,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按期提供审计服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替代乙方完成审计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7乙方审计人员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可能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审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8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致使提交的审计报告或不完整、或不真实、或出现重大瑕疵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9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实际或可能支出的损害赔偿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7.10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如有),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通知和送达
(1)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彭理
电话:181****0960
地址:**市**区暮南中路405号
邮箱:****@qq.com
乙方联系人:****
电话:187****0970
地址:****广场a座37楼
邮箱:****@qq.com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条款上述所载的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条款上述载明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2、合同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附件内容为准。
|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市**区暮南中路405号 | 地址: | **省******广场A座37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幸 | 法定代表人: | 姚运海 |
| 委托代理人: | 彭理 | 委托代理人: | **** |
| 电话: | 0731-****6152 | 电话: | 0731-****0511 |
| 传真: | 0731-****7158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