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申请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审批
广西-南宁-兴宁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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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2024-04-19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申请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长堽路二里1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于2014年6月办理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056-61号),于2021年10月办理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1063-65号)。现建设单位提出由于项目二期北侧的边坡需进行永久性重力挡土墙施工,同时根据消防审查要求,申请调整一期、二期总平面图的道路布局、地下室平面布局及出入口位置、7#楼和8#楼的楼梯间、电梯间及管道设备井平面布局。此次调整因剔除规划道路用地面积,导致整个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减少,涉及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相应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1.二期8#楼北面的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调整至该楼栋南面。8#楼北面调整为6m宽的车道和地面绿植停车位。

2.二期7#楼南侧以及宗地保留部分的道路、停车位、绿化进行布局调整。

3.小区大门由一期6#楼东南面调整至6#楼东面。

4.取消位于一期6#楼东面1层停车库,除**小区大门以外,其余用地调整为地面绿植停车位和绿地。

(二)平面图调整

1.二期7#、8#楼的楼梯间由南北向布置改为东西向布置,电梯间、设备管道井及一层住宅出入口位置做相应调整,此调整在原批复建筑轮廓内进行调整,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

2.二期地下室东北角汽车坡道调整至7#楼东面,西南角汽车坡道调整至地下室轮廓线以内。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原项目总生活区总指标调整为****081宗地技术指标,401102宗地不在本次项目调整范围内;调整后,总用地面积由45027.81㎡调整为45028.96㎡;规划净用地面积由43439.10㎡调整为40962.89㎡(扣除规划道路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由原批184960.53㎡调整为182806.37㎡,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150061.35㎡调整为149347.1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原批143548.12㎡调整为142188.77㎡;取消原批建设面积为570.95㎡的一层地面停车库)。地上不计容面积由原批1082.81 ㎡调整为0㎡,地下不计容面积由原批33816.37㎡调整为33459.21㎡,占地面积由原批9056.37㎡调整为9045.78㎡,建筑密度由原批21.00%调整为22.08%(规划净用地面积减少),绿地率由原批33.23%调整为36.21%(规划净用地面积减少),容积率由原批3.45调整为3.65(规划净用地面积减少),总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批1423个调整为1347个。此次调整不增加项目的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增加住宅户数、不增加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压力。调整后各项指标仍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四)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局规划公告栏(**区锦春路3-1号)。

(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现场公告栏。

******局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共三个工作******局网站、今日******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169,邮寄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A座7******局****办公室,邮编:530000)。


******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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